【摘要】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。校企合作南“合作”向“融合”发展,由“松散型”向“紧密型”发展,由“股东会中心治理”向“董事会中心治理”发展。基于校企合作法人型公司人格独立,施行董事会中心治理模式,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,易于防止资本的逐利本性,更利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日标的实现。
【关键词】
《压电与声光》 2015-11-11
《科技创业月刊》 2015-11-11
《科技创业月刊》 2015-11-11
《压电与声光》 2015-11-11
《压电与声光》 2015-11-12
《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 2015-11-11
《压电与声光》 2015-11-11
《考试与评价》 2015-1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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